毛姆是个讲故事的高手,他的小说,几乎本本篇篇好看,当然,我只看过他一本短篇小说选,一本《刀锋》,一本《寻欢作乐》。才买了新版的《月亮与六便士》,还没开始读,另一本《人性的枷锁》已经加入我的wish list。买《在中国屏风上》纯粹因为作者是毛姆,我对游记的兴趣不大。游记这东西,几乎是人人爱写但大多数人都不爱读。从小写作文就是这样,春游个栖霞山我都能写上个十一页作文纸。但是游记往往都是走马观花,浮于表面。开初或许觉得新鲜,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眼光,看多了,还是以为浮浅的居多,不留意间就会遭原住民耻笑的。
我有三个版本的《刀锋》,两种都是上海译文周煦良的译本,诚如书人河所言,还是秭佩的译文精到。最早买到的是上海译文的名著普及本,装帧浮华粗陋,字又小,可是便宜。那时节几家出版社纷纷出这种版本,上海译文,浙江文艺,以及译林,不知糟蹋了多少名家名著。现在家里堆了几十种纯数鸡肋,丢了可惜,卖了不值钱,想洗个版本,花了那钱又没有劲头读,何苦。
新出的《寻欢作乐》和《月亮和六便士》,这种装帧我也不喜欢,最好能换到老一些的版本。书这东西,总要上了点年头才觉得它有气质。男人也是。
2 条评论:
我就不爱写游记,可能是因为知道大家都爱写的缘故。顶多写写自己去的地方。如果是跟别人一起去就毫无心情。
几次看你赞“毛姆是个讲故事的高手”,于是几次想起早年一个朋友跟我说“英国的毛姆是个讲故事的老手。”笔墨书信时代的句子印象异常深刻,收件人有更多的时间自觉停顿,揣摩寄件人的神态与口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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